一、父母过世后土地女儿离婚能继承吗
父母离世之后,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,女儿是有权利继承土地使用权的。
要是这土地属于农村承包地,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讲,女儿在承包期的这段时间里,那可是享有继承权的。
不过,如果女儿已经离婚,并且在夫家那边又没有获得新的承包地份额,那她依然可以继续承包和经营父母的承包地。
要是这土地是宅基地的话,一般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,但是宅基地上的那些房屋之类的建筑物,是可以被继承的。
女
总而言之,到底女儿能不能继承,得依据土地的具体性质以及当地所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。
要是在这当中出现了争议,那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去解决,这样就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父母过世女儿离婚后土地继承有啥规定
首先要明确土地性质。如果是农村宅基地,其所有权归集体,并非个人财产,不能直接继承。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,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,无论是否离婚,都有权继承房屋。基于“地随房走”原则,女儿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,直至房屋灭失。
若是农村承包地,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,父母去世后,若女儿的户口仍在该农户内,且是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,那么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。若女儿户口已迁出,在承包期内,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。不过林地承包有特殊
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不存在继承问题。总之,女儿在父母过世且离婚后,土地继承要依土地性质及具体情况而定。
三、父母过世后土地女婿有权分割吗
这要分情况来看。首先,农村土地一般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。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,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的,父母过世后,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,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,女婿不属于该农户家庭成员,通常没有直接的承包经营权,也就无权分割土地承包权。
但要是通过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,依照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,在承包期内,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。若女婿作为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此时是有权参与分割因该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的收益等权益的。不过单纯就土地承包权本身而言,女婿不是当然的分割权利人。
当探讨父母过世后土地女儿离婚能继承吗这一问题时,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。在确定女儿对父母过世后土地的继承权后,还涉及到土地权益在离婚时如何具体分割。比如,若该土地权益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那么离婚时就要遵循相关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划分。要是土地继承份额明确只归女儿一方,那又另当别论。倘若你对父母过世后土地的继承细节、离婚时土地权益分割等存有疑问,无需烦恼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